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时间:2025-07-07 09: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已启动,为确保本年度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有效期为1年,期满可继续进行申报。

二、企业提交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930,请注意申报时间。

联系人:范伟2772768

翁同煜,2772763

 

附件:《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5174号)

 

 

                               霍邱县科学技术局    

                                202577日   


 

附件:

 

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见系统),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企业提交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930日。 

二、评价工作要求 

(一)组织入库审核。各市科技局于每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各市科技局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1010日。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市科技局在公示前需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开展集中抽查。各市科技局年底开展对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截止日期为1130日。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予以撤销编号。 

(五)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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