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省科技厅政策解读《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15: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关于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意见》(皖发〔2023〕9号)和《安徽省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13号)要求,遵循基础学科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着力提升我省基础学科研究能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安徽力量,拟部署组建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二、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进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省科技厅在学习借鉴河北、宁夏等地有关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书面征集、专家咨询等形式,征求部分高校院所以及厅领导、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在合法性审查无异议后,形成了《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试行)》分6章,共36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4条。明确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

第二章  职责,共2条。明确省科技厅、依托单位在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职责。

第三章  建设,共6条。明确研究中心在申报对象、研发投入、场地设备、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以及具体的申报组建程序。

第四章  运行,共14条。明确研究中心的运行管理机制、事项变更处置、支持政策措施等具体管理要求。

第五章  考评,共6条。明确研究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绩效评估制度、定期综合评价等具体考评要求。

第六章  附则,共4条。明确研究中心命名规则、管理办法解释权及实施时间等要求。

四、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定位任务。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是组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系列基础学科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独创性理论研究、聚集培养一批潜心探索的优秀人才、加强学术合作交流的基础研究创新基地,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打造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和人才高地。

二是突出优势特色。聚焦孕育重大突破的基本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着力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发挥科技领军人才聚才凝智的导向性作用,构建以优秀青年人才为主体、层次完备的人才梯队,集中资源,瞄准方向,持续攻关,重点突破,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重大开创性的原始创新成果。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探索建立符合基础学科发展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实施长周期评价方式,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构建有利于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大胆探索的制度,形成敢为人先、甘为人梯、团队合作、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

省科技厅下一步将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力争取得重大开创性的原始创新成果,催生新的重大科学思想和科学理论,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的学科基础。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杜珵

联系电话:0551-64696835

电子邮箱:duc_kjt@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编: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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