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对口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本市与三明、六安市对口合作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各县区征集与上海市科技创新对口合作项目。有关项目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重点
项目编报要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明确的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人才合作交流等重点合作领域,有限选择有具备一定合作基础、引导性、示范性项目。
二、编报内容
本次项目征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重点科创平台建设项目:以各县区为主导建设的产业集群、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创新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大院大所、孵化器等重点创新平台,2024年即将启动实施或正在实施项目。需填报2024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具备较强可行性,当年11月底前能实施、能见效。
2.产学研合作项目:以我市龙头企业为主导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需前期与上海的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需在六安落地转化,且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其中,项目合作资金来源需按照财政拨款与企业投入1:1.2比例填报,上海财政拨款资金将全额用于企业支付与上海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费用。项目合作跨年度最长不超过两年。
3.人才交流合作项目: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主体申报,凝练的项目范围可包括两地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交流路演等。当年11月底前能实施、能见效。
三、编报要求
1.本次征集的上海科技创新对口合作项目,经上海市科委、六安市科技局共同审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报送上海对口合作办公室,进入对口合作项目库。上海—六安对口合作期内,上海市科委将优选入库项目予以支持。
2.各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项目摸排,分类审核把关,在确保项目真实性的同时,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推荐项目入库。
3.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1),建议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资金(注明其中使用的对口合作资金金额、合作方配套资金金额及其经费渠道)、双方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意向)等。跨年度项目还需要补充说明项目总投资(包括各项资金来源)、项目总体内容、项目期限与年度实施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需要补充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管理方式等。
附件: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建议书
附件
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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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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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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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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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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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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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址或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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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方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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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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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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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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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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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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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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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六安方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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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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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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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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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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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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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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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1、项目的必要性、立项依据(政策、资源、法律等条件,建设项目包括项目选址、前期报批等条件)
2、项目主要内容、功能(建设项目包括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相关指标等,跨年度项目需补充项目总体内容、项目期限和年度实施计划等)
3、项目预计绩效(包括①项目产出,主要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 ②项目结果,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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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万元) (2023年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资金以1:1.2的比例进行申报,资金总体安排应覆盖国家规定的五大重点领域。) |
资金 来源 |
上海财政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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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六安财政资金(如安排)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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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资金(如安排)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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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万元) (跨年度项目填写) |
资金 来源 (跨年度项目填写) |
上海财政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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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六安财政资金(如安排)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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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资金(如安排)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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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年度投资计划 |
(跨年度项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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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进 度 计 划 |
项目批复下达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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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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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过半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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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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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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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计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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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序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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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附《投资估算表》。
项目领域为《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上海市与六安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之一。
项目投向:为农业、制造业、金融、教育、医疗、培训、活动等。
项目类型:为工程类、非工程类。
跨年度项目需填写总投资、资金来源和年度投资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