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省科技厅关于《安徽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18:5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安徽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对标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和安徽创新发展需求,我省省级实验室体系还存在学科和领域布局不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原始创新和产学研融通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新形势下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要求,拟部署实施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行动。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省科技厅在学习借鉴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有关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牵头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并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市科技局和高校院所及企业座谈会,赴相关高校和企业实验室开展调研,印发书面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61条,已采纳58条、部分采纳2条。《实施方案》通过厅政策处合法性审查,并于2023年4月通过厅务会议和党组会议审议,再次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4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面向我省科技创新“336614”重点领域(3大科创引领高地、3大战略优势领域、6大基础引领领域、6大应用倒逼领域和14个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布局新建省实验室10家左右,重组建设省重点实验室200家、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100家左右,建立健全“核心平台+创新网络+任务协同+人才支撑”的实验室创新生态架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组目标、重组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6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强省建设为牵引,强化统筹规划布局,系统构建以省实验室为核心、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目标明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省级实验室体系。

(二)关于基本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需求导向,突出能力;企校联合,科产融通;绩效导向,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优化任务。

(三)关于重组布局。省实验室聚焦我省科技创新“3366”重点领域和科大硅谷等重点区域科学布局建设,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突出需求导向、任务导向,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统筹规划设计,实行实体化运行。力争到2025年新组建省实验室10家左右,对现有15家省实验室开展全面评估,对已纳入国家创新平台序列并通过验收或评估且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省实验室,不再纳入省实验室序列;对尚未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指导其按照新的省实验室建设标准进行优化重组,达到要求的纳入新的省实验室序列管理。省重点实验室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特别是产业链创新链的断链、卡链和薄弱环节,按照“新建一批、整合一批、调整一批、撤销一批”的思路,分为高校院所类、企业类、联合共建类三个类别,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推进优化重组。

(四)关于保障措施。从资金投入、资源配置、人才激励、开放共建、成果转化、运行机制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省财政依据建设规模、研发投入、项目进展等情况给予省实验室专项奖补经费和定向科技项目支持;建立优胜劣汰的省级实验室动态管理机制,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每年给予实验室不少于200万元稳定运行经费,省和市县依据绩效择优给予支持;省对成功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专项奖补和稳定支持;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直接委托省实验室承担机制,省实验室自立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赋予省级实验室“自主荐才权”;省级实验室研发转化的新产品新技术纳入“三首”“三新”目录并率先采购等。

(五)关于组织实施。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小组实施,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以及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各市科技局等统筹协调推进。对现有省实验室采取新组建和重组并行的方式,在全面评估基础上,结合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进展和省实验室体系重组要求,分门别类指导开展重组。对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指导开展重组。修订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果绩效监测跟踪机制,加强省级实验室体系的评估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五、主要创新点

(一)明确了功能定位。省实验室是面向国家战略和安徽发展重大需求,有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出重大原创成果、突破关键底层机理,综合性、交叉性、引领性的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创新平台,是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的“预备队”。省重点实验室是面向学科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创新平台的骨干力量和创新网络,是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的后备力量,与省实验室共同构成梯次布局的省级实验室体系。

(二)明确了目标任务。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优化任务。到2025年,面向我省科技创新发展“336614”重点领域,布局建设(重组)省实验室10家左右、省重点实验室300家左右(其中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100家左右),建立健全“核心平台+创新网络+任务协同+人才支撑”的实验室创新生态架构,全面提升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研究能力,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突破一批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领跑并跑的高水平、标志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

(三)明确了组建标准。省实验室由牵头组建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建设方案,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研究提出组建意见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省重点实验室由依托单位组织编制组建方案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研究提出认定意见,报厅会议审定。

(四)明确了保障措施。省级实验室通过重大平台、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统筹集聚创新资源支持。省科技厅牵头按年度分类开展绩效评估,注重目标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省财政依据建设规模、研发投入、项目进展等情况给予省实验室专项奖补经费和定向科技项目支持。

六、下一步工作

省科技厅下一步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启动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贯,加强对各地市和有关单位工作指导,确保首批省重点实验室重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政策解读联系人:省科技厅基地处罗宇涵

联系电话:0551-62663189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基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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