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22:2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

3、《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4、《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5、《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

三、申报条件: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四、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由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图纸结构设计说明;

4、重大工程需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建设单位按规定备齐材料报县科技局受理;

2、审查:资料真实齐全,县科技局登记、受理,如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待材料补充完善后正式受理;

3、办理:现场核查;

4、办结: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完毕后签发抗震设防验收意见书。

六、承办时限: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免费受理。

八、审批决定证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验收意见书》。

九、联系方式:

1、经办负责人:何远山

2、咨询电话:0564-277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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