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9-22 10: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的进展。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实施有以下特点:一是实现动态管理。新启用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证内置RF芯片,一人一号,终生不变。通过查询工作证编号或扫描工作证上的二维码,可以实现动态管理,记录外国专家工作管理、服务、个人信用等情况。二是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两证整合”依托于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通过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申请人、用人单位在线申报资料,管理部门在线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可实现统一制件,全过程网上留痕,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三是简化申报材料。规范办理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明确申请材料清单。除个人护照、电子照片、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等必要申请材料外,减少了申请函、专家或就业证申请表、许可或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聘用意向书等7份材料,提交材料数量压缩了近一半。

“两证整合”政策的出台,解决多年困扰外国专家和外国人就业之间的模糊概念,有利于推动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主要内容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

遵循“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实行分类管理。对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A、B、C三类。

1、外国高端人才(A类)

A类人才是指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

2、外国专业人才(B类)

B类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为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

3、其他外国人员(C类)

C类人才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为目的,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才。

需要指出的是,我省C类人员实行严格配额管理制度,配额管理权限在省人社厅。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无C类工作许可名额审批权限,因此,在我市审批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对象主要是A、B两类的外国专家。

(二)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的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聘请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是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三是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申请人基本条件

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用人单位聘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具体流程

用人单位聘请外国人来我市合法工作,需要办理以下五个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需要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

其次,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第三,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工作签)。

第四,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经过批准后至市科技局人才科领取证件。

最后,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六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四)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材料清单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系统生成)、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件照片、随行家属相关材料等。

根据办理事项的不同类型,如境外申请、境内直接申请、延期、转聘、变更等,部分申请材料可进行减免。

三、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许可工作便利化举措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落实好“外防输入”任务,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疫情期间的签证、出入境临时措施。针对疫情期间外国人才无法入境造成的人才缺口,2020年7月,省科技厅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了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聘请外籍人员的流程,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才智支撑。

该政策文件主要有三大类的便利举措:

(一)进一步简化业务申请材料

1、针对新办许可证业务,申请人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后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免除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针对境内转聘业务,曾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再次申请来华工作时,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岗位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相同的,可不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持有效期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可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开放程度

1、放宽年龄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审批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至65周岁或国籍国退休年龄。用人单位除提供正常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需要件外,还需提供超龄人员健康证明、超龄聘请责任承诺以及超龄人员社保或商业保险的证明材料。

2、扩大境内申请范围。允许持有M、F、L等其他签证入境的急需紧缺外国专业人才(B类)在境内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三)进一步扩大特殊情形受理范围

1、疫情期间,如外籍人员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且未出境,可以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有效期自动顺延期限内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

2、对于因疫情暂时无法入境导致Z签证(工作签)过期的申请人,待疫情结束后,可持其他签证入境,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后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对于人在境外,所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将到期且确需延期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为其办理工作许可延期;如因疫情无法入境导致居留许可过期的,待疫情结束后,可持其他签证入境,凭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直接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四、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情况

新冠疫情期间,我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在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来华工作行政审批等方面主动作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强化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第一时间对在六安工作的外国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密切关注外国专家在皋、返皋情况,坚持每日一报,实时掌握外国专家居住地点和健康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外国专家发布疫情防控的科普知识和温馨提示,指导各用人单位加强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其解决疫情期间生活困难等问题。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行政审批。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流程,通过“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用人单位只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市科技局在网上进行“一站式”审批,真正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提高用人单位政策知晓度。发扬“店小二”精神,在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时,向经办人介绍《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指南》相关内容,针对用人单位聘请不同外国专家的不同业务需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建立“六安外专工作许可群”微信群,及时向用人单位传达最新政策,悉心解读业务办理程序,以“有呼必应”的优质服务理念,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