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控辍保学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制定《霍邱县教育系统2025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一县一案”,同时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县直属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二是加强控辍保学宣传。各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海报、橱窗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召开家长会、家访、专题讲座、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社会氛围,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就是违法” 的法律规定。
三是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辍学学生等“三本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监测。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全县共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337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351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752人,送教上门167人,以其他形式接受教育67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100%。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前,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均已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非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保障全覆盖。
五是坚持学校一月一报告。各学校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
六是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各校都能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课后服务,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认真做好学困生的补差工作,激励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打消学困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念头。
七是一季度一复核。县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