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道术代表: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建中小学校游泳池的建设预防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体现了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高度关注。县教育局十分重视,游泳池不仅能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游泳环境,提升他们的游泳技能和自救能力,同时也是一个优质的体育教育和身体锻炼的场所。这符合教育局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也符合对提升青少年体育素养的期望。严防溺水,为此,霍邱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霍邱县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里明确提出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要求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引导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普法宣传,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在强化技能培训里面提到了各学校要创造条件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推进游泳教育试点,到2025年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游泳教育,游泳列入体育中考选考项目。要以乡镇或乡镇中心校为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游泳场馆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为提升学生游泳技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场地。这里面牵涉到诸多因素,首先,增建游泳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购置、建筑设计、施工建设、设备购置以及后续的维护和管理费用等等需要财政支撑。其次,需要考虑到学校的教育资源和管理能力。增建游泳池将增加学校的管理负担,需要配备专业的教练和管理人员,以确保游泳池的安全和有效运行。同时,也需要确保学校的教育资源不会被过度分散,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质量。因此,县教育局计划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商和合作,共同推动增建中小学校游泳池的工作。县教育局将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筹集必要的资金和资源。同时,也将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和管理能力的评估和提升,确保增建游泳池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真正发挥预防溺水事件的作用。
感谢您对霍邱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舒国斌
联系电话:18005641321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