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邱县教育局对县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唐术娟委员关于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主管部门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时间:2024-09-03 09: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唐术娟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主管部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阶段校外托管中心确实存在无序生长情况,而且个别托管中心存在中不少安全隐患,最近县政府组织了几次专项联合督查,以此摸排托管机构运营情况。

根据霍邱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调整霍邱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霍校安〔2024〕2号)和《霍邱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学校及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霍校安〔2024〕2号)两个文件精神,文件中明确了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校外出租屋、小饭桌等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感谢您对霍邱教育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范孝尉

联系电话:18656990234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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