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时间:2018-12-03 14: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及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三、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避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因远、因厌学等原因而辍学。确保小学实现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以上,初中三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坚持依法控辍保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 切实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2. 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3.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1.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2. 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

3.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三)落实扶贫助学政策,避免因生活贫困而辍学。

1.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

2.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

(四)优化学校总体布局,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1.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

2.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3.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发展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作为对县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县区、学校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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