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坚持常态化开展隐私排查工作, 特别是敏感词,人员联系方式、居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相关个人隐私等方面信息。 经认真排查,未发现有不能公开的隐私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对于省、市、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整改对象 | 存在问题 | 完成情况 |
1 | 教育局信息公开网 | 无 | 无 |
2 | 基层标准化示范化(义务教育) | 无 | 无 |
3 | 基层标准化示范化(学前教育) | 无 | 无 |
4 | 政务微信 | 账号已注销 | 无 |
5 | 政务微博 | 账号已注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