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入(14分)
(一)项目立项(8分):
(1)项目立项(2分)
我县学前教育项目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完整,执行程序规范。自评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3分):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我县能认真做好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自评得3分。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587号),我县学前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为中央专项资金。自评得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3分):
我县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并且绩效目标与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自评得3分。
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二)资金落实(6分):
今年我县支持学前教育项目发展资金1293.5万元,其中基建设备项目规划资金1207万元,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86.5万,目前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019年“国培计划(2019)”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经费369万元,其中幼师国培资金97.875万元,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自评得6分。
二、过程(43分)
(一)项目管理(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3分)
我县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的办法和意见,对项目实施和建后管养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并建立了项目实施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自评得3分。
(2)管理制度落实(3分)
我县对学前教育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机的巡查、督查和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使相关问题有效解决。自评得3分。
(3)项目质量可控(9分)
1.我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注意规范工程报建程序。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注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管,并采用分步验收程序,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自评得5分。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先由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后上报,并由扶贫部门审核后,打卡发放,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应助尽助。自评得4分。
(二)资金管理(28分)
(1)财务公开制度(6分)
我县通过教育部门网站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相关项目幼儿园按季度在园内公告栏中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情况等信息。自评得5分。
(2)专款专用(4分):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资金拨付经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清楚,资料真实完整。
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幼儿教师培训,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自评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12分)
1.学前教育促进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自评得9分。
2.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到应有的资助,各园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此项各校均能完成。自评得3分。
(4)资金使用报告。(3分)
2月20日前,我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六安市教育和财政部门报送2018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自评得3分。
(5)财务监控有效(3分):
我县强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到位,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有序规范的拨付。自评得3分。
三、产出(33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
1.今年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基建项目6个,其中新建扩建项目2个,分别是户胡镇中心幼儿园马陈分园和长集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4个,分别是岔路中心幼儿园,县直中心幼儿园大同路分园,范桥中心幼儿园和花园镇刘李幼儿园。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100%。自评得5分。
2.本年度资助幼儿395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幼儿3774人次,确保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自评得5分。
3.“国培计划(2019)”幼师国培项目,共设置县域内、外12个子项目,覆盖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共计培训人员782人次。全部项目均在2019年12月31日前派训完成。自评得5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8分)
1.我县能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工期,严把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项目进度,项目能按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自评得4分。
2.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完成,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自评得4分。
(3)质量达标情况(10分)
1.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县注意把好设计、施工队伍、建材质量、竣工验收关口,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步验收,每次验收都有质检、住建等部门相关专家参与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自评得5分。
2.“国培计划(2019)幼师国培项目,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原则上在2019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完成,目前,所有培训项目均已开展实施,派训率100%,合格率100%。自评得分5分。
四、效果(10分)
(1)社会效益(4分)
我县学前教育项目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真正坚持了“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充分体现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特征,项目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的学前教育发展,改善了我县幼儿园办学条件,赢得了群众的赞许。自评得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1.我县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满意度进行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自评得2分。
2.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政策满意率较高,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自评得2分。
3.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对我县部分乡镇参训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满意度达95%以上。自评得2分。
五、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际情况和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对比分析,我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等环节,都能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事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项目的实施赢得了人民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县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霍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