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7-12 08: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六安市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一期)整改措施清单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霍邱县石店镇彭桥村沣西干渠北边存在洗沙厂,噪音扬尘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措施

1.停止非法生产;

2.拆除加工设备;

3.整治周边环境。

三、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和标准,我县严明属地管理责任,安排县直相关单位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市经信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第一时间内整改到位。目前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为:

一是及时停止非法生产。明确石店镇政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洗沙厂的关停工作。石店镇政府联合县经信局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责令该洗沙厂停止生产。该洗沙厂于4月30日已经停止生产。

二是加强加工设备拆除现场监督工作。在责令停止生产的同时,责令洗沙厂限时拆除加工设备并撤出现场。石店镇政府和县经信局派专人赴现场进行监督。5月29日洗沙厂加工设备完全拆除,并拉离厂区。

三是强化环境整治。及时督促厂区内堆放石料清运离场。目前,厂区内一切物料、废料等物质已经清理完毕。针对厂地坑洼等现象,进行了及时平整。

目前,洗沙生产设备完全拆除并被拉离厂区,噪音和扬尘等现象不再存在,环境得到恢复。下一步我县将不定期开展督查,防止死灰复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向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验收监管单位: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监督电话:0564-6021021

电子邮箱:hqjw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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