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5 11:4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六人社秘〔2023〕165号),现就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六安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皖人社秘〔2018〕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执行。

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皖人社发〔2019〕5号)执行, 申报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如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等专业),按其标准条件执行(见附件1)。

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继续教育。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通过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省人社厅官网 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注册并从9个选题中任选学习)。专业科目可通过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关于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 2023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同级转评。申请转岗评审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须在现任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后,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关于专业学历要求。职称评审申报的专业应与本人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相同或相近”专业申报人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教育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中央及省委党校等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结业证书;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的培训证书;或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中级200学时,初级100学时)。

三、申报程序

2023 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 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 2023年9月25日至 10月20日,各县(区)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 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hrss.ah.gov.cn/) ,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

(2)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对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 时间和等级。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传。

(3)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 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

(4)上传与岗位对应的职称聘任材料(聘书或聘文),其中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5)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申报人可以提前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再在职称申报时,导入业绩库数据,提交至单位。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

(二) 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经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市直单位或市属企业统一于 10月30日至 11月3日期间集中报送到市行政中心7号楼2楼216室(市直、开发区、金安区、裕安区报送时间为 10月30日-11月1日,霍邱县、金寨县、 叶集区为11月2日,霍山县、舒城县为11月3日)。

报送时需同步提供2023 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 可编辑电子版(U盘拷贝)。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 (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 份,可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导出。县区申报人员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市直企事业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再交1张2寸彩色照片,背面标注姓名,所有照片都必须和网上申报提交的照片为同底板。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附件3)。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写,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4.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或其他涉密材料。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6.《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5)1份,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聘书或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8.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附件 6),由所在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如不满足论文条件,还需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和申报人近一年以来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10.申报材料清单2份(附件7),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三)评审。评审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组织进行所申报专业知识考试,后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2小时,主要测试申报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工作。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按《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皖人社发〔2020〕26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 (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没有论文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证明及本人近一年来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二)注重发挥职称评审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才对建设工业强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鼓励引导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重点技术项目,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对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业绩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成果转化经有关单位(机构)认定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应认真履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 160元/人、初级 100元/人,笔试费为 100元/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须及时凭开具的缴款书交纳评审费用。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 65329082。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经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赵秀秀,联系电话:       0564-3379295 。

附件:1.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汇总

2.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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