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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发改委应对台风“巴威”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安全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时间:2026-07-11 15: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管行业管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县发改委作为新能源充换电设施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有效应对台风“巴威”可能带来的强风、暴雨、洪涝等灾害,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充换电设施漏电、设备损毁、人员触电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充换电设施运行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省、市、县防汛防台风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巴威”影响我县期间,全县范围内各类个人、公用、专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含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配套配电设施等)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县发改委应对台风“巴威”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孙汉民(统一指挥、协调全委应急工作)

副组长:宋佳、马大宏(协助做好应急工作统筹安排)

成 员:张经彪、范楚楚、刘建涛、潘胜、张静、潘春阳

2.2 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工作统筹、信息汇总上报、24小时值班安排。

现场检查组(汽车办牵头):负责组织对全县充换电设施设施开展台风前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小区物业、运营企业落实防御措施。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县防指部、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和指令。

三、预警与预防

3.1 预警信息接收与传递

密切关注县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蓝、黄、橙、红四级),及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向全县小区物业、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传达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

3.2 台风前隐患排查(台风登陆前24—48小时)

设施加固检查:督促运营企业对充换电设施外壳、支架、防雨棚、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松动部件进行加固。重点确保充换电设施基础牢固,采用混凝土现浇基础的检查是否存在松动。

排水系统疏通:检查充电场站及周边排水管道、雨水箅子是否畅通,清理堵塞物,确保排水通畅。低洼区域提前备好沙袋、挡水板、抽水泵等防汛物资。

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充换电设施外壳是否完好、有无漏电风险,充电枪头是否受损、内部线路连接是否稳固。检查防雷接地系统是否正常。确认剩余电流保护器(漏电保护)功能正常。

地下及低洼站点重点防范:对位于小区地下车库、低洼易积水区域的充换电设施进行重点排查,检查挡水板、防水闸等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严重积水风险的站点,提前制定断电停运方案。

应急物资核查:确认各充电场站灭火器、紧急停电开关等应急设施完好可用。

3.3 台风期间应急措施

分级响应:根据县防指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对措施。

蓝色/黄色预警:加强巡查,通知运营企业做好防范准备。

橙色预警:督促高风险区域(低洼、临水、简易棚架等)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暂停运营、切断电源。

红色预警:全县范围内充电场站视情况全面断电停运。

断电措施:台风影响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切断高风险区域充换电设施的电源,避免漏电、短路等次生灾害。强风强降雨期间可暂停充电运营。

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委领导带班,确保应急指令第一时间传达至一线。

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县防指部和上级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4.1 响应启动

接到县防指部应急响应指令或发生充换电设施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位。

4.2 应急处置

事故报告:发生充换电设施漏电、火灾、设备倒塌等事故后,小区物业、运营企业应立即向县发改委(电话:6080217)报告,同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

现场管控:立即隔离故障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疏散周边车辆和人员。严禁人员靠近或操作受潮带电设备。

断电处置:第一时间切断事故区域充换电设施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抢险救援:组织专业抢修队伍进行现场处置,防止故障扩大、尽快恢复设备运行。发生人员伤亡的,立即组织医疗救护。

信息上报: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将事故情况及处置进展上报县防指部。

4.3 响应终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台风“巴威”影响结束后自动终止。

五、保障措施

5.1 物资保障

提前储备沙袋、挡水板、抽水泵、警示带、应急照明等防汛应急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5.2 队伍保障

各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建立应急抢修队伍,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台风期间随时待命。

5.3 通讯保障

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建立县发改委与各运营企业之间的应急联络机制,做到指令直达一线。

5.4 责任落实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

安全检查:台风过后,运营企业组织对充换电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运营。

设备修复:督促运营企业对受损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尽快恢复充电服务能力。

总结评估:对本次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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