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221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及公开听证,并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一)分档气量及气价。居民生活用气的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1:1.4。
第一档:年用气量0-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20元。
第二档:年用气量480-1080立方米(含108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52元。
第三档: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48元。
计费公式:居民用气费用=第一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二档用气量+第三阶梯价格×第三档用气量。
(二)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物联网表用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阶梯气价;IC卡表用户,按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普表用户,按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三)计算单位。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人,各档月用气量相应调增6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各档相应调增72立方米。
(四)特殊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执行,每立方米3.36元。
(五)低保困难户。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每户每月设置5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具体由燃气企业按规定程序操作。
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霍邱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参照《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4〕17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收入用途。按规定建立价差收入专户,专款专用,接受部门监督。实行阶梯气价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气源不足时购买液化天然气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关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三)严格明码标价。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企业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完整公布天然气销售价格、优惠政策以及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暂定我县压缩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价业〔2013〕20号)同时废止。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