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制定意义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起草过程
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霍邱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初稿),并征求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霍邱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征求意见稿)。
四、工作目标
全面做活“特色经济、回归经济、合作经济”,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每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缩小。
五、主要内容
实施主导产业扩量提质增效行动,壮大铁基材料产业集群、壮大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壮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创新型县域建设行动,提升创新基础能力、推进区域创新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推进行动,提升县城功能品质、推进公服设施提标扩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业强县推进行动,巩固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实施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行动,培育壮大消费和贸易新业态、推动“两业”融合发展;实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对标提升营商环境、搭建市场化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施绿色转型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为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霍邱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区域创新合作。加强与上海、合肥等地区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孵化器、公共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全面做活合作经济。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强化组织协调,成立霍邱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定期商讨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强化项目支撑,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创新、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加强项目协调调度,按照“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用地保障,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切实提高用地效率。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国有担保平台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培育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强化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责任单位要做好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服务,适时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