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为市场主体纾困,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生产成本。现将国家、省、市县相继出台降费与降低要素成本的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关于落实困难企业水电气费用缓缴政策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3〕4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缓缴期限3-6个月,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
二、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要求,鉴于《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96号)执行时限即将到期,经研究,自2024年4月26日起,我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5.76元/m3调整为4.86元/m3。调价期间,企业用气成本高情况得到一定改善。
霍邱县发改委将不断完善降费、降成本工作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霍邱县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企业。
霍邱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