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周政〔2024〕17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修改,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建议书修改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30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代码:2312-341522-04-01-217223)
2、建设单位: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周集镇镇北村
4、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建设长66米,宽29.4米,檐口高13.50米,建筑面积1940.40平方米钢结构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