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日常价格管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履行好价格管理职能,完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机制。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坚持多汇报、多服务、多协调,特高各项价格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与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相互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