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价格咨询投诉处理结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1-02 17: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标题 咨询内容 办理结果
1 关于反映加气站价格高的问题 中国燃气加气站(霍寿路cng站)(霍邱县新店镇玉泉路中国石化双塔加油站西),加气价格7.28元/kpa,而市场价加气价格在5元/kpa左右。要求部门核实,督促该加气站按市场调节价适当降低价格。请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结合职能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县发改部门主要负责按照国家、省、市级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年)》规定,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已不在定价目录内,即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围,执行市场调节价,因此该加气站天然气价格是供气企业根据气源价格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6081221。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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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大巴定价不合理的问题
霍邱县至上海市的营运大巴皖N**8价格是130元,但是物价局定价是220元,现来电请主管部门核实,投诉该大巴车司机非法扰乱市场秩序,并要求严查严管。请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皖交运〔2021〕48号文件,除农村客运外,已开通直达高铁、动车组列车的市、县(市)间线路以及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自2021年4月1日起《安徽物价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的通知》(皖价服〔2016〕162号)废止。综上,您反映的霍邱县至上海市营运的大巴车车费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6081221。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3 关于反映燃气收费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己家安装燃气时,霍邱县中燃燃气公司让自己缴纳2600元开户费,缴纳后工作人员称需要补交改管费400元,认为不合理,现来电投诉霍邱县中燃燃气公司,要求针对该收费予以解释。请处理。 尊敬的方女士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六安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12号)规定:1、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调整为2150元/户,包括接通用户一个燃气灶具火点所有材料及安装费用。2、用户有预留加装燃气设施需变更管材管道且燃气表额定容量达到2.5m³/h等特殊需求,燃气经营企业可另加收材料费差价和工时费,具体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经电话沟通了解,您户是新开通燃气用户,不存在改管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6081221。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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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业主来电反映: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1.2元/平方,认为收费不合理,现来电咨询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并出示文件支撑。请处理。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咨询人咨询的瑞达中央城小区(府东小区)物业由霍邱县堃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2018年4月取得了《服务价格登记证》(皖价服证第13060246号)。根据原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物业各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价业〔2011〕34号),该小区备案登记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为0.80元/平方米.月,加上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0.40元/平方米.月,该小区普通住宅收取合计1.20元/平方米.月,该小区物业在经营场所依法公示了物业服务有关收费标准。目前物业服务划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后,尚未与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该小区按照目前的标准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不违反价格政策;2、经与咨询人电话沟通,向其宣传了物业服务有关价格政策,表示理解和感谢;3、我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企业依法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64-6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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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自来水收费的相关问题
群众来电反映:自家的自来水不使用,自来水厂仍收取自己每月最低10元水费,自己咨询后得知自来水用户销户后作停水处理但仍要支付50元一年,认为民生工程强制性消费不合理。现来电请求主管部门核实并给予合理的解释或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请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价业〔2014〕45号文件规定:石店水厂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2元/吨,非居民户用水2.5元/吨。确定两部制水价的每月基数为4吨。已实行两部制水价的乡镇按每户每月4吨用水基数收取水费,即不足4吨的按4吨收取,超出4吨的据实收取。经和农村饮水主管部门了解,该水厂多收您户30元,经您同意,已作为您户预存水费,并已取得了您的谅解。若发现还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请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123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6081221。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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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物业收费的相关问题
业主来电反映:小区物业费1.2元每平方,一级物业的收费标准,但是小区实际物业根本达不到一级服务标准,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小区内没有安防系统,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一直不予处理,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请处理。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广源文化大厦为商业公寓楼,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我省只有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商业公寓为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协议据实收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6081221。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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