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居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在县城市规划区内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单位在防空警报试鸣前要做好公告的宣传与发布。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居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