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改委 霍邱县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县出租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5-22 11: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出租车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霍邱县出租车运输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4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对我县出租车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召开“霍邱县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本着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研究决定调整我县出租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现将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租车起步价和运价。起步价6元/2.5公里,运价1.5元/公里。

二、夜间行车(晚10时至凌晨5时)费。在起步价基础上加1元,运价不做调整。

三、等候费。5分钟以内不计费,每达到5分钟加一元。

四、空驶里程费。8公里以上在运价上加空驶费50%。

五、出租车必须安装使用合格的计价器。严格按规定收费,尾数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并出具机打或其他正规发票。

六、改革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出租车运价由现行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即政府制定发布出租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等)和浮动幅度,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出租车实际执行运价,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执行。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3.浮动时限。本次出租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2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后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2年。

4.操作规程。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

七、各出租车公司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打表,诚信合法文明经营。

八、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先调整的执行新价格标准,未调整的仍执行原价格标准。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4日

抄送:县政府,城关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发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