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霍邱县“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时间:2023-04-01 16: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23〕162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六信用办〔2023〕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文明育县”战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有助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维护法律法规权威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有利于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霍邱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23〕162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六信用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了解我县现状及存在问题,2023年3月初形成初步文件,2023年3月底结合我县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际情况,召开县直,乡镇征求意见会对文件更新,制定了《霍邱县“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治理预期成效为市场主体高频失信问题明显减少,分为三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3年4月中旬,专项治理基本完成;二是到2023年4月底,专项治理全部完成,所有严重失信主体均退出治理名单;三是到2023年5月底,新到公示期行政处罚信息和新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部完成信用修复,确保台账动态清零。

五、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为失信记录超过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包括以下两类:一是近3年内被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0次以上,且相关失信行为没有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市场主体;二是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行为尚未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市场主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需对本行业领域治理对象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引导治理对象签署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六安”“信用霍邱”网站进行公示,跟踪检查履约践诺情况,依法加强违诺惩戒约束,督促治理对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完成信用修复。县信用办需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信用修复联动机制,配合开展信用修复流程指导,向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发送监管提示函,督促加强行业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推动恶意失信主体退出市场。

六、创新举措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是一个阶段性任务,长远目标是争取100%全部退出,实现治理台账动态清零,目的是让近三年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首先形成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以点带面,以重点领域失信治理带动行业失信治理,最终形成全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生态。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求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失信行为认定部门将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包保督办机制,确保专人包干、责任到人,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推动落实。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机制,及时更新治理对象信用信息,注重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向申请修复的市场主体收取费用。三是定期调度专项治理完成情况,每周更新专项治理台账,收集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质效。

我委将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思总结,形成值得推广的专项治理经验,努力构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长效机制,扩大信用监管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范围。同时,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致力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咨询机关:公共信用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联系人:胡苹苹

     政策咨询电话:0564-6081666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