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莉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事业单位要求有车补》的意见建议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六安市本级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于2019年7月出台,此次改革的基调为采取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辅的方式,根据实施意见六安市本级事业单位采取“参改事业单位中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在上交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可以发放车补,其他事业人员采取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进行改革。
我市各区县在2020年纷纷出台了各自的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其中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等三个市辖区采取副科级以上职务事业编制领导班子成员发放车补,其他事业人员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改革(经摸排,我县涉改事业单位人员共152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仅169人,符合条件的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仅27人);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等县采取全部事业人员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改革。
参考市一级及其他区县改革方案,经霍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县于2020年7月印发了《霍邱县事业单位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邱车改组[2020]1号)。根据实施意见,我县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一律采取据实报销交通费用的方式保障其在规定区域内的公务出行,不再额外发放车补。
感谢您对我县事业单位车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您的“事业单位要求有车补”的意见建议我们会予以考虑,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C
联系人:刘建涛
联系电话:6082676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