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号建议(陈长辉代表关于小区地下车位允许安装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的建议 )的答复函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时间:2022-09-30 17:0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陈长辉代表

     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小区地下车位允许安装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的建议,交给县发改委牵头办理后,我们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尽快完成全县充电桩十四五规划:202239,全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会在霍邱供电公司召开,县政府分管领导,国网安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霍邱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要求县政府办牵头协同省电动汽车公司做好县域十四五充电桩建设规划,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

二、对合法合规,手续齐备的充电桩项目,县发改委将积极落实审批备案,推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尽快实施落地。

三、对新建小区等充电设施完善布局: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20173月份印发的《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中停车位配套要求: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和城市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小区应不低于小区停车位总数的1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按照规定内容,地下车位也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予留充电设施接口。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具备的条件:1、用户车位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2、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安装个人充电桩同意书和安全承诺书。具备以上条件后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待供电部门现场评估后方能安装。针对您提出的一些小区(玖隆皇家公馆、锦绣名门)物业公司不允许业主在地下车位上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问题,经县城管执法局核查:以上小区在开发建设时未进行新能源充电桩设施的规划设计。自物业管理职责划转至县城管执法局后,县城管执法局已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将新能源充电桩设施或充电设施接口列入验收配套设施项目,目前经规划后的小区已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或充电设施接口。

    感谢您对县发改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李家新

联系电话:6081221

 

 

202297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