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黄梅代表关于城区安装新能源公共充电桩的建议 )的答复函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时间:2022-09-30 16:5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黄梅等代表

们)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城区安装新能源公共充电桩的议案,交给县发改委牵头办理后,我们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已建成充电桩主要情况。(不包含私人充电桩)截至目前,霍邱县域由国网电动汽车公司投资建设的公用充电站514个桩,其中,河口服务区两侧直流充电桩8个、长集中心供电所交流充电桩2个、长集高速路口加油站流充电桩2个、岔路中心供电所直流充电桩2个。由霍邱蓼达公交公司在29个乡镇建有公交专用充电桩234个,城区的城南客运总站内充电桩对外开放充电。

二、关于在城区安装新能源公共充电桩的议案办理的打算和措施。

1、尽快完成全县充电桩十四五规划:202239,全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会在霍邱供电公司召开,县政府分管领导,国网安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霍邱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要求县政府办牵头协同省电动汽车公司做好县域十四五充电桩建设规划,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

2、对合法合规,手续齐备的充电桩项目,县发改委将积极落实审批备案,推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尽快实施落地。

3、我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正在部分乡镇党政机关进行通过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来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的试点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铺开,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已经开展试点的乡镇,均在乡镇党委政府大院内建有配套充电桩(慢充),由所在乡镇党政办负责日常的管理使用工作。另外,根据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服务业锻长补短方案(2022-2025)>责任清单》的通知(邱办〔202216号),已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比例,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综合能源服务站点等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列为县贯彻落实措施,由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为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为配合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4、对新建小区等充电设施完善布局: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20173月份印发的《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中停车位配套要求: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和城市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小区应不低于小区停车位总数的1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20173月份以来商业、住宅开发类项目出让及安置房项目均按以上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县发改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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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家新

联系电话:6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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