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为市场主体纾困,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生产成本。现将我委降费与降低要素成本的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收费政策及县级权责清单变化情况,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现行的霍邱县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出台了《霍邱县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清单(2021年本)》、《霍邱县政府性基金清单(2021年本)》、《霍邱县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2021年本)》和《霍邱县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1年本)》。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皖发〔2021〕9号文件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4月16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0〕27号文件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20〕1241号文件规定,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四、继续降低疾控中心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样检测不超过40元。5人混检或10人混检每人次不超过10元。
霍邱县发改委将不断完善降费、降成本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企业。
霍邱县发改委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