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建设“四最”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7 15:4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持续减少审批事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 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抓好《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皖政办〔2017〕67号)贯彻落实。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2 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照后减证”,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3 大力推进“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建立证照联合办理机制,实行证照并联审批,分批公布证照联办事项目录,破解市场“准入不准营”难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 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5 提高企业登记效率。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建设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查询、选择、审查的自动化程度,实现企业登记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有效解决企业“起名难、效率低”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6 推进实施企业登记“政银合作”。积极与商业银行对接开展合作,扩大代办企业登记服务的银行网点覆盖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大力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
7 加快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标准化。严格执行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8 积极创新环境影响、安全等评价审批管理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推行免于办理评价、网上在线备案、承诺备案管理、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9 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  
(三)积极开展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10 开展联合测绘。将规划核实竣工测量、土地勘测、房屋面积测绘实行联合办理。设置联合办理窗口,实行“一次受理、一次收费、一次测量、分编报告”的工作方式,将测绘结果分别提供给规划、国土部门和不动产交易机构作为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核验收和不动产交易的依据,并根据测绘工作量的减少,合理降低测绘收费。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规划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1 开展联合踏勘。推进实施规划选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审查、环境卫生设施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现场联合踏勘。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2 开展联合审图。建立施工图联合审查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住建、人防、气象、消防等图审环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将各项施工图审查的法律依据、审查内容、报审资料、承诺时限和收费进行网上公示,并实现图纸审查意见网上即时下载。同步建立健全会审机制,避免项目单位因部门审查要求、标准不一带来的“多头改、协调难、跑断腿”现象,努力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3 开展联合验收。推进重点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实施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联合验收方式,实行多个部门一次性集中上门验收,变串联验收为并联验收。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委、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4 除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外,按照国家规定,企业投资项目不再由政府组织综合验收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区域评价、多评合一
15 开展区域评价。对已经整体规划、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定位清晰的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环境评价、日照分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交通影响、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需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除外)、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安全预评价等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由政府委托统一进行评价评估。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体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6 简化优化评估。入驻区域符合整体规划、主导产业、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评价或简化评价手续。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五)衔接落实好省下放的初步设计审批职能和权限
17 水运工程、公路建设、水利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分别由县级以上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审批 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8 省统筹资金安排补助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初步设计由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后抄送省投资主管部门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六)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19 积极做好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以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扩展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一个入口、一网通办,开启“一网一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扇门,群众办事不求人”。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20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建成全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统一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互享,实行“一个部门管数据”。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1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县编办、县数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2 各地、各部门涉企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报建等事项与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互通,实现证照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 县发改委、县数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推进投资项目集中统一审批
23 实行“六统一”制度。除涉密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统一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24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通过在线平台受理项目申请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规划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5 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全流程可查询、可监督。 县发改委、县数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推进企业投资等项目代办
26 实行代办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区推行企业投资等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建立代办员队伍,加强代办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 县数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27 提供专门服务。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一对一精准服务,跟踪解决疑难问题。 县数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28 建立“容缺预审机制”。企业在取得土地证前的时间“空窗”,可预先进行材料共享、分头预审,引导企业补全审批要件,待完备土地手续后,将预审批结果转换为正式审批意见。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九)实行“不见面”送达
29 加强与邮政速递业务合作,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由办事群众自主选择窗口自取或快递送达。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0 加强审批事务与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嵌入与应用,实现“两微一端”推送。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1 增强政务服务的公开度透明度,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都可以通过网上查询。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三、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十)推进“最多跑一次”
32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窗口办事“一次办结”,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实现办事人“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县数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33 对窗口进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改革创新、窗口整合、流程优化、服务配套,分批推出“一次办结”事项清单,到2018年年底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4 加快窗口按主题分类设置改革,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要求,完善综合受理区功能设置,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口办理服务模式,发挥窗口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中的枢纽作用。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5 深化“两集中、三到位”。实现所有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应进全进”,推动“两集中、三到位”真正落在实处。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县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6 推进水、电、邮、燃气、通讯、交通、数字电视等涉及个人“家事”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7 提高群众网办水平。在实体大厅设立导办型自助服务区,指导引导企业群众利用互联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38 实施“13550”行动。努力实现公共服务项目1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服务手续。 县数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9 提升供水、供电、邮政、燃气、数字电视、公交、医院、通讯、银行、火车站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的服务能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获得感。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40 在用地预审阶段,不再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费用、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审查,不再对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进行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不再对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审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41 实行建设用地县级组卷、市级审查、省级审批、网上审查、网上补正、网上公开并下载建设用地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42 充分利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过程信息同步公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十二)推行企业承诺制
43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区先行试点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推动更多项目事项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外,相关部门在预审公示后,企业即可开工建设。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44 探索“先建后验”,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在投产前完成即可,项目竣工后企业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即可投产。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45 严格执行省统一项目准入标准清单、企业承诺事项标准清单、企业承诺书样本,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十三)推行“减证便民”
46 深化证明类事项清理规范,建立霍邱县证明类事项清单。所有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数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7 健全部门间联络会商、业务对接机制,对必要的证明材料通过网络查证,实行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数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十四)构建行政机关涉政事务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48 清理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与涉政中介机构脱钩工作。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9 依照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行政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由行政机关委托开展。 县编办牵头负责  
50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本部门预算。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51 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全能型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按照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要求,加快建设我县网上“中介超市”。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2 设立涉政事务政府购买服务中介数据库,行政机关涉政事务通过中介数据库,面向社会选择服务提供方。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3 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行业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成本
54 优化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数量“三统一”和“颗粒化”分解,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县编办牵头负责  
55 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财政供给单位收费全面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6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涉企收费项目降费优惠措施。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57 严格执行国家、省电力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电费支出。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十六)清理和减少各项检查
58 规范税务、工商、文化、环保等各类检查,清理交通领域各类罚款和检查。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公开公告,不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处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企业执法检查回访机制,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问责制。 县司法局牵头负责  
59 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实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的效率、质量和效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七)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
60 建立健全“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企业违法违规惩戒力度,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61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夯实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基础,加强产品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八)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
62 加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与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共享。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人行霍邱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63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实施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人行霍邱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64 信用信息查询使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许可办件和政府工程招投标等系统流程中。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人行霍邱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65 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精准服务,加大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支持力度,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人行霍邱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66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公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管局、人行霍邱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九)信守招商承诺
67 各地、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成果坚持“谁签约、谁公开”的原则,分级分层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投创中心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68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兑现其依法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县投创中心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69 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外资准入等改革举措,完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和项目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规模,提高引进外资质量。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十)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
70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创新、创造、奉献的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创新创业。 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县工商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1 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县工商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2 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 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县工商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73 建设“四最”营商环境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浓厚氛围。成立县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74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数管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75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实施,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打通“最后一公里” 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二十二)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76 完善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 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77 建立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维权机制。 县司法局牵头负责  
78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凡是企业对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县商务局、县投创中心、县数管局、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负责  
(二十三)优化枢纽调度机制。
79 实行“一号答”。推进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整合到市级12345热线电话,实现所有项目业主、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热线电话,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80 建立企业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梳理汇总项目业主、企业、群众的诉求和期盼,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等,第一时间分解到有关单位,明确反馈时限,提出有关要求,形成任务交办单。    
81 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交办单,一项一项落实、一个一个销号,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诉求方,同时抄报数管局。 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82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察等,跟踪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确保项目业主、企业和群众满意。 县数管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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