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级核准权限的投资项目核准办事须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19 09:4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 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交办、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出具审批文件

三、 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

2. 项目申请报告(相当于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2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五、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第2条;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的通知》(皖政〔2015〕4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六安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六政〔2015〕74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级核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 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交办、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出具审批文件

三、 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

2. 项目申请报告(相当于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7.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2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2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的通知》(皖政〔2015〕4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六安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六政〔2015〕74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级权限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交办、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出具审批文件

三、申报材料

)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2.项目建议书文本。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3.规划选址意见;4.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节能审查意见;7.项目建议书批文;8.专家评审意见

(三)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1.要求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和初步设计文本;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6.经批准的用地预审报告;7.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8.经批准的资源储量报告;9.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协议文件;10.资金筹措落实的承诺文件;11.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2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审核、出具备案文件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

2. 项目备案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房地产项目需附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3.节能审查意见;

4.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用地预审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2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的通知》(皖政〔2015〕4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六安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六政〔2015〕74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交办、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出具审查文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节能评估文件。

四、承诺时限                             

报告书5日;报告表3日;登记表1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6号令)第四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77号)第十五条;

《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皖发改环资[2011]18号)第四条、第十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5〕16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转报国家、省、市发改委的企业投资项目初审

一、 项目类型

转报件

二、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转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项目单位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转报材料以上级发改部门要求为准。

四、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2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的通知》(皖政〔2015〕4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六安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六政〔2015〕74号)。

  霍邱县发改委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