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珂委员:
您在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工业输血赋能,促发展加码提速的建议》收悉。经商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精准剖析了当前铁矿企业生产成本走高、融资渠道不畅、政策配套不完善、人才短缺等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对推动我县铁矿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区域资源供给安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前,全县集群拥有16个铁矿采矿权,10家在产矿山企业(共13个矿山),总批复产能3555万吨/年,资源开发规模与保障能力位居全省前列。2025年铁矿石累计产量2830.74万吨、增长2.6%,占全省的76.3%;铁精粉产量905.45万吨、增长3.1%,占全省的57.5%,是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铁资源供应基地。结合您提案反映的行业发展堵点,我县已从政策奖补、金融赋能、要素保障、生态修复、人才引育、政务服务六大维度出台配套举措,系统性推动铁矿企业纾困转型。
一是精准出台专项奖补政策,对冲企业生产成本压力。我县以技术改造、绿色低碳转型为抓手,出台《2026年全县工业强县工作要点》等分层分类奖补政策,落实《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如对铁矿企业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按投资额的8%给予奖补,直接降低企业设备更新、绿色转型成本。
二是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撑体系,打通企业转型融资堵点。我县统筹贴息政策、银企对接、产业基金等渠道,持续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如对企业1年期及以上、用于技改项目的银行贷款,10亿元以内贷款额度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40%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最长3年。同时,我县常态化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制定《霍邱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全域实体企业融资常态化摸排机制,今年累计举办3场银企专场对接会,为1176家市场主体落实融资9.1亿元,其中投放科创企业贷款3.8亿元、“专精特新贷”0.8亿元。同步落实无还本续贷、政银担减负政策,全年办理企业无还本续贷6.6亿元,发放“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0.35亿元,依托金融降费让利政策,为小微企业节约融资成本7.01万元。此外,积极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开发区坤元母基金已完成注册运营,依托产业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铁矿智能化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
三是搭建全链条用工引才体系,破解产业人才用工缺口。我县构建“专班统筹、多元招聘、产教融合、暖心服务”四位一体用工保障体系,全方位匹配矿山企业技能工人、管理人才需求。由县领导牵头,人社、教育部门及30个乡镇联动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今年累计输送务工人员1577人;常态化摸排园区、规上矿山企业缺工情况,建立动态用工台账,2026年上半年分4批次摸排375个岗位,通过“霍邱发布”持续推送招聘信息;常态化举办“2+N”线下招聘会55场,服务企业1100家次,达成就业意向396;深化产教融合培育本土技能人才,与皖西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8场,吸引矿业相关专业毕业生来霍就业;优化入职一站式便民服务。园区设立企业用工专属服务窗口,协调医院开通入职体检绿色通道,将员工入职办理周期压缩至1天;开通就业直通车,推行企业“老带新”激励政策,提升员工留存率。
四是完善产业要素配套,创新“生态修复补偿”模式。根据《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矿山企业是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必须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责任,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预算,按矿山服务年限,采用年度平均分摊方式计提基金。同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建与生产矿山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采矿权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并依法保护投资方合理收益。为破解废弃矿山有效利用难题,我县坚持项目为王、服务优先,鼓励土地用途合理转换,以精细管控助力节地增效,以冯井镇坊山废弃矿山为试点,创造性实施“生态修复+”模式,推行“修复+特色农业”,将废弃地转化为绿色田园、激活土地生产潜力。实施“修复+文旅融合”,深入挖掘矿山地质遗迹和工业遗存价值,重塑区域景观风貌。开展“修复+综合开发”,超前谋划修复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高标准编制《矿山生态文旅小镇总体规划》等方案,实现了从单纯复绿到多元发展的转变。
感谢您长期关心我县铁矿产业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优化铁矿产业扶持政策,完善金融贴息、生态补偿、人才引育配套举措,全力推动铁矿企业降本增效、绿色转型,切实筑牢区域铁矿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也欢迎您持续建言献策,为我县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宝贵思路。
办复类别:B
联系人:马思成
联系电话:19391519725
霍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4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