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下列3168名同志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月5日至2月10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
县卫健委举报电话:0564-6033100、6033063
市卫健委举报电话:0564-3379050
省卫健委举报电话:0551-6299531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二)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三)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四)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五)年满60周岁。
具体政策由省卫健委统一制定。
(名单附后)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