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旭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建设,亟待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薪酬待遇》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基层卫生人员福利。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精神,比照当地村干部政策,为在岗村医购买工伤保险;并积极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在岗村医购买住房公积金;规范村卫生室人员返聘,并为按规定返聘的村医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大病医疗,通过购买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返聘村医意外险,提高了村医待遇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村医的服务水平。
二、推深做实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应签尽签”,精准签约。截至目前,全县总签约人数453583人,签约覆盖率48.25%;重点人群签约246946人,签约覆盖率91.39%。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队伍人才专业素质,提升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年初开展全县卫生应急培训演练1次,受训95人次。
三、提高村医待遇。县卫健委积极为村医争取各项福利待遇,在村医购买养老保险的基础上,2023年,县卫健委为全县在岗村医购买了工伤保险,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为退出返聘村医购买了人生意外险和大病补充,逐步提高村医待遇。
下一步将积极构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依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上下协同、共同参与,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努力实现群众不生病、少生病、迟生病、不生大病。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葛不凡
联系电话:0564-6033027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