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邱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4-09-10 11: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何珊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让社区高龄、失能、独居老人足不出户享受助餐安心服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2年新建15个城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59个农村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老年食堂、助餐点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或其它用房建成助餐点24个;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供餐能力,将其打造成面向周边老人提供餐食的助餐点30个。

2023年新建4个城区老年食堂(助餐点)、37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开发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情况

2022年城区建设了新店镇双龙社区老年食堂、城关镇东湖社区老年食堂,及13个老年助餐点;农村在长集镇、河口镇、马店镇、周集镇、花园镇建设了老年食堂,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或其它用房建设建设了24个老年助餐点,及在近两年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增加社会老年助餐点功能,利用“农村助餐点+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模式,打造成面向周边老人提供餐食的助餐点。

2023年分别在城关镇、新店镇、城西湖乡建设老年食堂,在其他乡镇建设老年助餐点,为周边老人提供便利实惠的助餐服务。

(二)资金补助情况

     按照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邱办〔2022〕15号)文件要求,对老年食堂(助餐点)拨付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食堂20万元/个,老年助餐点3万元/个,各乡镇(开发区)根据助餐机构实际投入据实拨付。同时发放老年人就餐补贴,每人补助中餐3元/天。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市县老年助餐工作部署,继续开展老年助餐工作。由于农村存在经济方面、思想方面等客观因素,老年助餐工作开展遇到瓶颈。已运营的老年食堂或助餐点,实际运营成本与收入失衡,有亏损并且乡镇老年助餐运营机制有待完善。接下来学习其他地区老年助餐工作运营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优化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推进助餐机构有序长期运营,真正做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实惠、安全的就餐环境,解决老年群体的就餐需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王娟

 话:6081906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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