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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关于《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的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30 14: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深入贯彻,国家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强调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使用。

安徽省作为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财政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还细化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为各级地方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制定意义

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在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出台了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暂行办法。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县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高效使用。同时,加强预算约束,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监督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阶段

在编制过程中,我县财政局认真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皖财预〔2022〕126 号)等上级文件,以及《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霍政办秘〔2021〕84号)县级文件,在认真分析我县财政资金管理的现状、短板等基础上,起草了《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初稿)。

我局草拟文件后,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文件的合规性、可操作性等,并及时根据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补充矫正,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修改完善阶段

2024年1月19日,县政府召开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研讨《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第二稿),我局在充分吸纳座谈会上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对《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文件相关章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第三稿)。

2024年1月24日,我局法制审核机构以及我县司法局对《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第三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形成《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送审稿)》。

(三)审议印发阶段

2024年1月29日,我局将《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送审稿)》提交县级有关会议研究。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报批稿)。经履行文件印发程序后,县政府印发《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霍政办秘〔2024〕14号)。

四、工作目标

在编制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二是坚持与省市政策要求相符合,与县内有关文件相对应。三是坚持与我县发展实际相匹配。四是坚持从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有关举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内容

1.财政资金集中审批的基本原则和范围。文件解释了我县开展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的原因,明确了纳入集中审批的资金范围,并要求审批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讲求效益原则以及专款专用原则。

2.财政资金集中审批的组织框架和流程。文件明确了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小组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委、发改委、审计局及财政局为主要负责人。提出各部门与乡镇的资金需求需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后提交至县财政局,财政局每月汇总后提交县集中审批小组审议。

3.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及项目分类。文件提出对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预算追加项目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以及其他资金采取不同的审批程序。其中对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集中审批小组审批后实施,资金由县集中审批小组审核后拨付;4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重大项目报县委研究同意后实施,资金由县集中审批小组审批后拨付。

4.资金使用监管措施与责任追究。文件提出对已审批资金但超过3个月未支付的单位进行约谈;超过半年未支付以及年底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一律收回。县监委等部门每年对已审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条例的单位,收回财政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创新举措

该文件在借鉴省市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了我县财政资金管理的现状和不足,创新性设立了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小组,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资金针对性制定了审批规则。同时,该文件在制定中,及时吸纳了最新的政策,与县内其他政策基本保持了连贯性。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霍邱县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霍政办秘〔2024〕14号),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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