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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霍邱县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应急局 时间:2024-03-21 14:3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县政府同意,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霍邱县地震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24〕23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原《霍邱县地震应急预案》(霍政秘﹝2014﹞86号)于2014年6月25日由县政府印发。因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我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发生调整,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地震局调整至县应急局,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2022年7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新修订的《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在保持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内容、结构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市政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因此,需要对原《霍邱县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修订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我县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提供应急预案支撑和处置依据,力求做到有序和高效的组织抗震救灾系统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一)更好适应形势任务需要。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强调在地震灾害处置各个环节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完善协调机制并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社会参与,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和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工作组的任务分工,强调地震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三)坚持基本定位,形成上下衔接。本次预案修订重点参考《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定位于县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专项预案,与《霍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

三、修订过程

该文件由县科技局(地震局)起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定程序。

集体讨论情况:按照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法定程序,以上文件经县应急局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分管县领导。

征求意见协调情况: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在霍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4日,于2024年1月4日通过县政府OA系统下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限期反馈意见(含无意见)反馈意见。共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1份,目前已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合法性审查情况:经两轮征求意见,我局于2024年1月29日将以上文件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5日合法性审核通过。

会议审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分九章,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编制的目的、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一是明确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坚持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二是明确了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部分,主要是明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乡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及组织指挥工作。

(三)响应机制部分。明确我县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监测报告部分。明确县科技局(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全县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县科技局(地震局)完成震情速报,在15分钟内将相关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震指,通报有关单位和乡镇抗震救灾机构,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向社会发布地震监测等相关信息。明确了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政府及时汇总震情、灾情、社情、舆情等信息,在1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县震指,县政府在2小时内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震指。

(五)应急响应部分。主要是明确了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后的灾情收集和报送,指挥协调及应急处置,县震指各工作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震指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震指。明确了四级响应后,乡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处置和县级应急处置内容。

(六)恢复重建部分。重点明确了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由省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实际需要,省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市政府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七)应急保障部分。重点明确了应急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基础设施保障、避难场所保障和宣传、培训与演练等相关保障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乡镇)及重点需要加强的保障工作。

(八)其他地震事件应急部分。明确有感地震的应对工作,由地震、应急部门和地震发生地乡镇负责。当灾区建(构)筑物遭受破坏和人员伤亡时,县震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按照各自职责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九)附件部分。明确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指导思想。预案明确了抗震救灾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更新并细化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称、职责和相关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的实际,相应对县震指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职责进行了调整:一是根据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县直各成员单位名称进行规范性修改,明确县震指成员单位为38个,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科技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武警中队为副总指挥单位;二是根据成员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其职能进行调整、修订,具体工作任务按《霍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进行明确。

(三)着眼需要合理分组并明确职责。根据县情和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将县震指工作组调整为12个,增加军队工作组,将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职责分别并入监测评估组和恢复重建组;对《预案》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和明确。

(四)重点说明。结合我县实际,将震情速报中2.0级以上地震速报调整为2.5级以上速报的建议,并在15分钟内将相关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震指,2.5级以上进行地震速报与《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地震速报数值保持一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和培训,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预案发布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健全完善我县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本地地震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扎实开展地震预警和灾后处置工作,提升部门协同应对能力。

三是加强组织演练。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模拟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地震预警信息系统发出预警,由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避险疏散等工作。通过培训演练,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熟悉掌握地震预警原理机制,提升组织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下步将推进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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