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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霍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22 07:5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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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有效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6月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信息全流程公开,政策文件库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题专栏基本建成,个人隐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等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务公开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三、主要内容

(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程序,确保意见征集排版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做到规范发布;四种征集渠道(意见征集库留言、信函、电话、邮箱)齐全,网上意见征集率达100%;完成意见征集库历史留言梳理展示,做好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内容的理由公开,全方位展示公众意见。(责任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公开全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三)做好政策文件的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入库归集制度,落实文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全要素展示;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做好标签认领、指南编制、兑现事项确认等,便于公众检索、查阅。(责任单位: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全面公开。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及清理结果(原则上包含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展开,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准确标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

(五)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严格执行和落实《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2418号)文件精神,政策解读材料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要素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责任单位: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六)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版本的公开。删除失效、无效信息,保留最新版(2023年)清单,确保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

(七)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指南、流程动态更新。根据2023年版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指南、流程信息,确保事项名称、指南一一对应,并每年随事项目录及时变动实时更新;梳理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避免出现不规范、不准确、不实用问题。(责任单位:县数管局、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八)做好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维护。全面摸排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确保全部纳入专题展示,同步更新2024年科室职能、科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要素,确保专题展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存在变动的要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九)做好政策文件库建设。建设从文件起草、认定、审查、意见征集、成文备案、公开发布到解读回应等全闭环管理政策文件库,同步开发政策地图、政策兑现、政策订阅、政策推送等功能,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46月底。)

(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检查结果的及时全面公开。梳理本单位最新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在栏目中保持置顶;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度抽查计划包括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并与抽查清单保持逻辑关系;对2023年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时间、主体数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省、市统一部署或交由下级单位开展无法自行公开的要及时备注说明原因)。按照抽查计划规范梳理栏目下公开的各项信息,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结果公开全面,避免信息不全、混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十一)做好专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梳理2021年以来审计计划,在妥善处理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公开专项审计结果;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近三年被纳入市级专项审计的单位要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十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式公开。借鉴山东省等先进省份经验,协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化公开,分类、分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建议和提案序号有序公开答复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找。(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十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展示县域重大项目,规范单条信息标题,按环节统一公开;完善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类结果信息公开方式;除确定展示的项目相关信息之外,无关信息均屏蔽或者删除。做好历史项目维护,对已竣工及续建项目及时补充缺失信息,确保专题建设以来每个入库项目全流程信息规范、齐全。(责任单位:县重点处、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十四)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学生资助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禁止出现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十五)做好信息整合,及时清理历史信息。逐一梳理信息公开网专题专栏,规范名称、页面设计、栏目内容;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原则上已经建立专题的信息可以不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栏目上再单独发布信息,采用外链跳转等形式在满足公众查询、办事的基础上避免专题专栏重复建设。开展历史信息专项清理,原则上清理删除2014年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的办件结果、公示等其它类信息(继续有效类政策文件等确需继续公布的信息除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

(十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面摸排已经上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体,针对电话、机构地址、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僵尸电话”“僵尸地址”;牵头部门压实责任,分领域分栏目建立公开标准,形成一套公开目录、配备一套公开标准并在网上及时公布。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评纳入季度测评内容,原则上每年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线下检查应不低于一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供电公司、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十七)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做好“两化”信息梳理排查,确保静态指南保持年度更新并置顶,失效文件及时删除,结果类信息及时更新。加强业务指导,打造乡镇公开样板,力争实现教会一个、带动一批。(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十八)做好村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的信息公开作用,妥善处理好征兵、计生、民政等专项内容的公开时限和方式,避免单个宣传内容长期占据公开栏,保障公开栏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区分线下留存的公开资料和内部资料,村级大厅应提供公众可以随时查询的纸质资料专柜;将村务公开纳入乡镇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246月底,长期坚持。)

(十九)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全面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并在线下服务窗口配置专岗现场答疑;常态化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咨询答复机制和窗口运行情况。借鉴政策咨询一体化平台先行先试经验(金安区),将政策咨询服务融入政策文件库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数管局、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二十)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切实发挥集约化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办理,实现线下无办件;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交流、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44月底,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推动政务公开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跟踪督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按时按质完成既定目标。县政务公开办要采取发送督办函、进度通报、工作调度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督办,实时掌握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注重示范引导。县政务公开办要坚持示范引领,发掘和培育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打造政务公开工作样板,示范带动整体工作提升。要以争创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引领,对照标准,狠抓落实,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树立标杆。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排查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常态。

 

附件:霍邱县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霍邱县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工作

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程序,确保意见征集排版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做到规范发布;4种征集渠道(意见征集库留言、信函、电话、邮箱)齐全,网上意见征集率达100%;完成意见征集库历史留言梳理展示,做好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内容的理由公开,全方位展示公众意见。

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6月底,

长期坚持

2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依法依规公开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6月底,

长期坚持

3

做好政策文件的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

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入库归集制度,落实文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全要素展示;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做好标签认领、指南编制、兑现事项确认等,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4

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全面公开

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及清理结果(原则上包含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展开,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准确标注。

县司法局、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5

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严格执行和落实《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2418号)文件精神,政策解读材料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要素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

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6月底,

长期坚持

6

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版本的公开

删除失效、无效信息,保留最新版(2023年)清单,确保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7

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指南、流程动态更新

根据2023年版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指南、流程信息,确保事项名称、指南一一对应,并每年随事项目录及时变动实时更新;梳理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避免出现不规范、不准确、不实用问题。

县数管局、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8

做好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维护

全面摸排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确保全部纳入专题展示,同步更新2024年科室职能、科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要素,确保专题展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存在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9

做好政策文件库建设

建设从文件起草、认定、审查、意见征集、成文备案、公开发布到解读回应等全闭环管理政策文件库,同步开发政策地图、政策兑现、政策订阅、政策推送等功能,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县政务公开办、县司法局

6月底

10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检查结果的及时全面公开

梳理本单位最新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在栏目中保持置顶;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度抽查计划包括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并与抽查清单保持逻辑关系;对2023年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时间、主体数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省、市统一部署或交由下级单位开展无法自行公开的要及时备注说明原因)。按照抽查计划规范梳理栏目下公开的各项信息,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结果公开全面,避免信息不全、混乱。

县市场监管局、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11

做好专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

梳理2021年以来审计计划,在妥善处理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公开专项审计结果;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近三年被纳入市级专项审计的单位要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4月底,

长期坚持

12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式公开

借鉴山东省等先进省份经验,协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化公开,分类、分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建议和提案序号有序公开答复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找。

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4月底,

长期坚持

13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展示县域重大项目,规范单条信息标题,按环节统一公开;完善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类结果信息公开方式;除确定展示的项目相关信息之外,无关信息均屏蔽或者删除。做好历史项目维护,对已竣工及续建项目及时补充缺失信息,确保专题建设以来每个入库项目全流程信息规范、齐全。

县重点处、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

6月底,

长期坚持

14

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学生资助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禁止出现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公开。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6月底,

长期坚持

15

做好信息整合,及时清理历史信息

逐一梳理信息公开网专题专栏,规范名称、页面设计、栏目内容;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原则上已经建立专题的信息可以不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栏目上再单独发布信息,采用外链跳转等形式在满足公众查询、办事的基础上避免专题专栏重复建设。开展历史信息专项清理,原则上清理删除2014年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的办件结果、公示等其它类信息(继续有效类政策文件等确需继续公布的信息除外)。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16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面摸排已经上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体,针对电话、机构地址、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僵尸电话”“僵尸地址”;牵头部门压实责任,分领域分栏目建立公开标准,形成一套公开目录、配备一套公开标准并在网上及时公布。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评纳入季度测评内容,原则上每年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线下检查应不低于一次)。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供电公司、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17

基层政务公开

做好“两化”信息梳理排查,确保静态指南保持年度更新并置顶,失效文件及时删除,结果类信息及时更新。加强业务指导,打造乡镇公开样板,力争实现教会一个、带动一批。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18

村务公开

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的信息公开作用,妥善处理好征兵、计生、民政等专项内容的公开时限和方式,避免单个宣传内容长期占据公开栏,保障公开栏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区分线下留存的公开资料和内部资料,村级大厅应提供公众可以随时查询的纸质资料专柜;将村务公开纳入乡镇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

各乡镇

6月底,

长期坚持

19

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全面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并在线下服务窗口配置专岗现场答疑;常态化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咨询答复机制和窗口运行情况。借鉴政策咨询一体化平台先行先试经验(金安区),将政策咨询服务融入政策文件库建设。

各乡镇、县数管局、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20

依申请公开

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切实发挥集约化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办理,实现线下无办件;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交流、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4月底,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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