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邱县龙马自来水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4-01-17 16:5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41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县龙马自来水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作出处罚告知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1月17日。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