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李营子班台子矿业有限公司班台子铁矿100万t/a采选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4-04-01 16: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安徽李营子班台子矿业有限公司班台子铁矿100t/a采选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要求,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如下内容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纸质版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李营子班台子矿业有限公司;

  人:李总;

联系电话:0564-6312158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粒子李营子铁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填好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您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回复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42日起至即2024417日止。

 

安徽李营子班台子矿业有限公司

 班台子铁矿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班台子铁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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