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警示】拘留3日!楼道违停电动车引发火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应急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3-05 15: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月26日晚上9时许

在嘉定区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

17层楼梯间

李某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燃烧

因过失引发火灾

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接到报警后

消防部门派出3辆消防车前往救援

“我们到达现场时,

在楼下就能看见,

有大量浓烟从窗外冒出。”

“到了17楼以后,

那辆电瓶车的电瓶还在冒烟、冒火,

现场能见度非常低。”

参与灭火救援的消防员说

所幸消防救援及时

这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很快被扑灭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

这起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

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

电气线路有短路痕迹

据车主李某介绍

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

是为了方便充电

“因为这件事被拘留,

特别特别后悔。”

 

消防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

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公民不可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

更多电动自行车安全指南

请点击下图学习!

再次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主

莫心存侥幸

图一时方便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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