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第2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09:3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霍邱县人民政府拟开展X407石胡路(郭圩至胡埠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孟集镇大树村集体土地1.381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人民政府组织孟集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反馈意见。

(联系人:邓传玮;联系方式:0564-6611100)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位置图

 X407石胡路(郭圩至胡埠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置图.pdf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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