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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19 15: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霍邱县机构改革方案》(六办〔201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霍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邱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负责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或修订县政府有关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材料。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政府负责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负责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阶段性中心任务和县政府负责同志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县政府负责同志指示;协助和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根据县政府负责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报县政府负责同志审定。

(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对县政府有关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要求及县政府负责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县政府工作其他事项,及时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报告。

(八)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报送政务信息,并根据县政府及办公室负责同志意见及时处理政务信息。

(九)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和港澳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国外组织、友好人士、港澳同胞捐赠等有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2.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3.县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

4.扶贫工作职责划入县扶贫开发局。

5.县政府办公室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6.将相关机构“放管服”改革牵头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室。负责联系协调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投融资、机关事务管理、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建设发展、数据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医疗保障、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砂石管理、红十字会、与合肥结对合作等方面工作,以及文稿审核、文电办理、会务联系和催办调研等相关工作。

(二)秘书二室。负责联系协调扶贫开发、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机、水利、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气象、淠淮经济带、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以及文稿审核、文电办理、会务联系和催办调研等相关工作。

(三)秘书三室。负责联系协调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商务、供销、轻纺、商贸、物资、园区建设、供电等方面工作,以及文稿审核、文电办理、会务联系和催办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秘书四室。负责联系协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公安、司法、信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住房城乡建设、人防、地震、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融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妇女儿童、老龄等方面工作,以及文稿审核、文电办理、会务联系和催办调研等相关工作。

(五)文秘室。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和县长例会等会务、会议纪要整理;负责文电运转、文稿格式审核和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电话传真、办公室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及工资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党总支党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及办公室党组会议等有关会议的会务、记录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队伍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综合文稿起草、报刊征订和分发、目标考核、双拥、扶贫等各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六)发展研究室。承担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党组日常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总结、县政府党组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以及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根据县政府阶段性中心任务和负责同志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意见,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做好综合信息提供、以文辅政等工作;负责县政府上行文核稿工作。

(七)政务信息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报送政务信息,并根据县政府及办公室负责同志意见及时处理政务信息;负责政务舆情收集、编报工作;负责县政府负责同志月度重点工作编印;负责指导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信息编报工作。

(八)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值班信息报告工作传达,办理县政府负责同志有关值班信息的指示、批示;负责办公室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务资产管理和办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县政府负责同志重要接待的安排联络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公务接待、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和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外事工作室。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报批和护照、通行证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掌握出访团组(人员)在外活动情况;指导协调全县外事礼宾工作及涉外参观点建设管理;承担重要外宾接待工作;承担全县与港澳地区及港澳同胞联系和交往的有关服务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对外经贸交流合作事项的协调与服务。

(十)政务督查督办室。负责县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会议和县政府负责同志指示、批示事项办理落实的督促查办工作;联络、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工作;负责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交办的省长、市长信箱和省长、市长热线反映的社情民意,以及百姓畅言、县长(局长、主任)信箱留言办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报告情况。

(十一)政策法规室。负责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负责安排县政府学法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承担办公室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室。统筹研究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措施,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落实改革举措;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略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西湖北路1号县政府大院,负责人:陈正文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4-6080092(县政府总值班室)0564-6080923(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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