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霍邱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我县财政收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收支变动事项应办理预算调整。为此,县财政局编制了《霍邱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霍邱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县 长:(签名)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霍邱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7.02亿元调整为25.12亿元,占年初预算92.97%,同比增长0.4%。其中税务部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5亿元调整为18.5亿元,占年初预算90.24%,同比下降0.54%;财政部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52亿元调整为6.62亿元,占年初预算101.53%,同比增长3.12%。
2、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3.55亿元调整为90.07亿元,占年初预算107.8%,增长2.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3.2亿元,调整为19.6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由33亿元调整到19.3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由0.19亿元调整为0.26亿元。
2、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5.6亿元,调整为36.7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42亿元调整为0.04亿元。
2、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02亿元调整为0.04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
鉴于社保基金使用的专款专用性强,且社保基金全部实行市级以上统筹,结合其他县区做法不做调整。
五、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将政府债务限额由132.88亿元调整为14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40.1亿元调整为35.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92.78亿元调整为107.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