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二中学(含初中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学生评选条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第二中学初中部 发布时间:2023-11-17 16: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指导思想

中学生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逐步形成世界观的时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一代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在中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活动,是一种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学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开展这一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五爱”精神,关心集体,热爱学校和集体,严格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无不良道德行为。积极参加校内外教育及公益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自制自律能力。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勤奋、严谨、踏实的学风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能积极参加与课堂学习有关的课外兴趣小组及科技活动,并能在学习上帮助后进同学;各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总评成绩必须达到平均85分以上。

身体好。认真上好两课两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必须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尚需具备:担任班委或团支部委员以上工作任务,有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积极态度和能力,工作踏实主动,能较出色地完成其所承担的工作和老师、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有较明显的示范表率作用和一定的威信。

3.文明学生评比条件:

升降国旗时做到,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不讲话,按要求着装。举止文雅,以诚待人。经常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不骂人,不打架斗殴。校内外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不顶撞老师,尊敬师长。在家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外出要与家长打招呼,得到允许方可外出并准时回家。端正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按时按量认真完成作业。考试时不作弊,不断提高学习成绩。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管在校内校外均能做到不乱写乱画,不乱抛纸屑、果皮等杂物。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校园内及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不留长发,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论任何时间或场合,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保证良好的身心健康。不进网吧、一室三厅及其他营业娱乐场所。做到文明上网,不浏览不利身心健康的网站。爱护公共财物,无损坏公物的现象。自学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无违反交通规则现象。

4.进步学生评比条件:

自学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本学年内没有严重违纪现象或受到校纪处分。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文明礼貌、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

三、评选的办法和奖励

1.评选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由本班学生提名,民主评议或无记名投票,再征求年级教师意见,填表报政教处,由校长室批准、张榜公布,列入光荣册,填入本人学籍卡。

2.学校每年开学典礼上,表彰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举行授奖仪式,并优先吸收部分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参加暑假夏令营活动。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10%左右,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2%左右。

4.在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基础上,推荐参加市和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5.文明学生的名额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

6.“进步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2%左右。

四、评选注意事项: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两好,或者对其他两好降低要求。

(二)既要看考试成绩,也要注意考察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既要表扬一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进取。

(四)既要看学生在校表现,还要看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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