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时间:2024-04-07 07: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每人9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200元/年;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15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680元/年。

奖励扶助扩面对象的扶助标准是每人600元/年。

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及时退出奖扶范围。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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