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指南】申请人权利与义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09:3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3.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4.申请材料:无

5.办理流程:

劳动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并提交真实性承诺;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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