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治理不达标将影响企业信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7-29 15: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职业病危害社会风险,近日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征求意见稿,决定建立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定期通报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卫健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职业病监测等工作,扎扎实实做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汇总、动态管理有关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定期通报提示有关企业并与同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信息共享。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用人单位、重点场所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求县区卫健委通过专门系统定期对当地职业病预防控制不达标且未完成企业名单逐级上报至省卫健委。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对不达村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指出纳入名单的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后,应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专项治理模块中提交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辖区卫健部门对其情况进行确认后,在下月5日前在“职业病预防控制不达标且未完成企业名单”内将该企业移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名单管理。

为此,我委将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引导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改革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严格劳动者保护等得力措施,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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