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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原霍邱县新店镇安置房(盛塘庄园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08:2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依法收回原霍邱县新店镇安置房(盛塘庄园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霍自然资〔2023〕105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同意无偿收回原霍邱县新店镇安置房(盛塘庄园南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新店镇塘店村境内,面积9.5575公顷。

特此批复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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