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民主、依法、有序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霍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决策事项或决策事项年度内无法提请县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决策流程规范有序。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公布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做好决策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公布情况应及时报县政府。该项工作同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度霍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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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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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类别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霍邱县应急物资保障规划(2021-2025) |
县应急局 |
2月出台 |
2 |
《霍邱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5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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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邱县电力设施布局国土空间规划》 |
县发改委 |
7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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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霍邱县推进质量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
县市监局 |
4月出台 |
5 |
霍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县应急局 |
6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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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县邮政管理局 |
7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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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案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8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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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
县城管局 |
5月出台 |
9 |
关于实施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及建设方案 |
县商务局 |
6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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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关于进一步支持规范户用房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办法 |
县发改委 |
3月出台 |
11 |
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安置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县淮河行蓄洪区建发中心 |
4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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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关于霍邱县城区育才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县住建局 |
5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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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霍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县应急局 |
9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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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霍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县数管局 |
10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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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霍邱县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等“四大工程”实施方案 |
县数管局 |
11月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