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14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1: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霍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霍邱县2023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霍邱县彭店片区东至迎宾路,西至石马支渠,南至司圩路,北至新村路。该批次拟征收彭店片区范围内霍邱经济开发区彭店村集体土地12.2898公顷,征收范围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霍邱县彭店片区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人民政府组织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66249619)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项目位置图.pdf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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